本报北京7月1日电 (记者李丽辉、潘跃)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,7月1日,中央财政紧急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9500万元,其中山西省4000万元、安徽省4700万元、江西省10700万元、湖北省6600万元、湖南省9000万元、贵州省11700万元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2000万元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800万元,用于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、过渡性生活救助、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。目前,灾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保障,生产生活秩序正在逐步恢复正常。

    来源:人民日报   李丽辉 潘跃